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派克液压缸等采购
比选报价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派克液压缸等采购比选报价,项目业主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比选人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报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派克液压缸等采购比选报价。
2.2项目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330号。
2.3项目概况: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重庆市的重点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占地约350亩,可处理生活垃圾4500吨/天,项目配置:垃圾焚烧线6*750t/d+发电机组3*35MW。
2.4比选范围:液压缸(密封门等)及比例阀等采购,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要求,见比选报价招标清单。为保证质量与数量,投标人必须对所要求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若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报价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液压缸及比例阀生产或品牌销售资质(提供品牌授权证明),具有指导安装及调试的能力;
3)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同类型货物的合同供货业绩不低于3个。
4)投标人所供货物如有国家强制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
5)本次比选报价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3.3其他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比选报价申请人于2018年10月29日之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所有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章)到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330号申请获取比选文件或电话联系传真上述文件至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获取电子文件。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2018年10月30日14时00分,地点: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3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330号
联系人:全先生
电话(传真):023-47568886
2018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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